本件拍賣標的建物部分,本院於112年8月17日至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之姊姊在場,據稱為家人自住使用
本件拍定後抵押權均塗銷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存QR,物件帶著走!
感謝您造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我們協助的地方歡迎您與我們連絡或留下您的資訊,我們將會盡快與您連絡
經紀業:維邦國際商用不動產顧問有限公司經紀人證號:(105)新北經字第003281號 維邦國際商用不動產 台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91號12樓 請洽02-87323222 0984-076-939
Modal body text goes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