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署於民國 111 年 4 月 20 日會同地政人員現場履勘,其占有使用現況如下:
一樓部 分,以衛浴、廚房為界分為前後空間,無其他隔間,一樓另有通往後陽台之側門,後 陽台有一增建廁所及放置器材鐵架等。
二樓部分,以木板夾層增建分隔之二樓區域, 隔有 4 間房間,均無對外窗及獨立出入口,而須從一樓大門進出,建物內部無漏水情事,二樓夾層天花板有些許壁癌情形。
本分署於同年 5 月 25 日就一、二樓增建部分進 行測量完竣,編訂未登記建物 1224 建號,並確認一樓鐵捲門入口處即為原竣工平面圖之停車場部分。
本分署再於 112 年 8 月 17 日會同移送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新莊稽徵所人員更換門鎖,本件建物現斷水斷電中,內部堆置器具、雜物無人居住,拍定後依使用現況點交。
使用分區:316 地號土地為建成商業區
建號 1224 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即違章建築),拍定後得標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書 辦理保存登記及所有權移轉登記。另據新北市政府違章建築拆除大隊 111 年 7 月 6 日 新北拆認一字第 1113264551 號函,本建物增建部分係既存違章建築,拍照建管列管。
本件建物經本分署現場履勘、函詢有關機關單位結果,均未發現有屬於海砂屋、輻射屋、地震火災受損或屋內曾有非自然死亡等足嚴重影響交易價值之情形。
他項權利情形:抵押權拍定後全部塗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