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據地政人員指界稱,601地號係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52巷2弄1號建物西方之 雜木林;604地號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52巷2弄2號建物南方之雜木林;541地 號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97號建物東南方之花圃;610地號位於門牌號碼為新 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58巷1號建物西北方之花圃;542地號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 215號建物西側之雜木林;498地號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215號建物東北方之雜 木林;474地號位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90巷10號建物東方之雜木林;538地號位 於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新店區安祥路199號建物西側之雜木林。
2、5645建號係伴山別墅社區之社區管理中心,地下一樓為辦公室,一樓為遊戲室、閱覽室,二 樓為KTV,三樓為游泳池,四樓為健身房、多功能教室,五樓為桌球室、羽球室,六樓為機 房。因5645建號係拍賣應有部分,且建物共有人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此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135建號無人在家,屋內物品部分散落於地(大部分為垃圾),有開始搬家之跡象,格局為 三房二衛,另有位於地下二層之平面停車位,編號為16號,此部分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3、依新北市政府新店地政事務所111年9月26日新北店地登字第1116085404號函示,本件除5645 建號、6135建號所分別坐落之605地號、609地號外,另有474地號等八筆土地,非屬上開二筆 建號建物之建築基地,惟係分布於集居地區周圍且與5645建號、6135建號建物同時取得,建 請衡酌該八筆土地與二筆建號及所坐落土地於使用管理上是否具有不可分性予以併付拍賣, 以確保產權之完整,故本件474、498、538、541、542、601、604、610地號須與5645建號、 6135建號及其所坐落之605地號、609地號一併拍賣,故474、498、538、541、542、601、 604、610地號土地之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4、依「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受理外國人申請標購資格標準作業程序」,外國人須向新北市政府地 政局申請標購資格證明,經審核得移轉並發給資格證明者,附於投標書內,始可參與拍賣, 否則投標無效,並於拍定後持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