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產權清楚
保證銀行貸款
保證順利點交
保證全程服務
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拍定後點交。(一)現場查封時,債務人稱房屋由自己及家人自行使用,無特殊影響房屋交易之情形,客廳天花板油漆有部分剝落。(二)頂樓有增建,有獨立出入口,無獨立水電。
2‧16503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日後不得因面積不符,主張增減價金或請求撤銷拍賣,請應買人注意。
3‧另依鑑價報告所載,本件標的經初步調查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或非自然死亡等情形,惟若有因調查限度難以查明,致與鑑價報告內容所載容有出入者,請投標人逕向相關單位洽詢查明,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再行投標。
4‧依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板橋分處函,1116-4地號土地有滯欠工程受益費1,667元。
《拍賣抵押物等》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法院公告另有增建16.47坪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