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內容介紹
公告案號:
110洪119942
公告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216巷10號2樓
公告建坪:
權狀坪數:76.92坪
使用坪數:76.92坪【主建物:41.57坪;附屬:7.15坪;車位:8.20坪
;公設:20.00坪;增建:0坪】
完工日期:102.02.20
公告地坪:7.03坪
拍賣底價︰
依各拍次底價無人買受時,酌減百分之二十估算:
第1拍 111/07/21 【5670萬】點交→待拍
第2拍 000/00/00 【4536萬】→時間未定
第3拍 000/00/00 【3629萬】→時間未定
類型︰
住宅/電梯大樓
樓層/總層:
2層/共14樓
鄰近學區︰
海山國小、海山國中
鄰近交通︰
距捷運環狀線板新站僅80公尺。
東西向64快速道路連接八里與新店及國道一號二號
鄰近五鐵共構板橋車站
生活機能︰
「馥華松苑」基地面績388坪,規劃A、B兩棟雙併建物,A1、A2為68坪,B1、
B2為81坪,其中A棟規劃14樓、B棟15樓,頂樓皆規劃為樓中樓,1樓規劃2
戶挑高4.2米店面已完銷,一般樓高3.15米。
~
休閒設施規劃有健身房、迎賓廳。
規劃雙併4房,強調外觀由高松伸設計,未來前方有公園。
~
基地位置佳,緊鄰板橋新板特區,距大遠百貨公司300公尺、板橋體育場150公
尺,距捷運環狀線板新站僅80公尺,
■法院筆錄節錄重點內容
1.建物拍定後點交。
2.現場履勘結果,房屋出租予第三人陳先生使用,租期自110年8月20日起至
111年2月19日止。
3.第三人雖於查封前因租賃關係有權占有,但於查封後、拍賣前租期屆滿,即不
發生民法第451條規定之視為不定期租賃之情形,此時第三人即屬無權占有該
不動產,縱仍繼續使用租賃物,依法不得對抗債權人,應於該不動產拍定後自
行搬遷清空,並將房屋點交予買受人。
4.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於拍定時,即塗銷抵押權。
5.本件拍賣標的之土地其使用分區為住宅區。
【保證產權清楚】 【銀行代墊尾款】 【保證低於市價】 【案件實地勘查】
【專業代書把關】 【自備二成買屋】 【競價行情分析】 【排除瑕疵事故】
■法拍屋小常識:
法拍屋法律依據為強制執行法,以下簡稱(強)
1.(強)第91條拍賣之不動產無人應買時,執行法院應酌減拍賣最低價額;酌
減數額不得逾20%。
強)第93條再行拍賣之期日,距公告之日,不得少於十日多於三十。
2.本案資料為司法院、金拍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其他公部門標售公告,轉載
並整理而成,如有遺誤,應以以上各單位標售公告為準。
3.法拍屋無法入內參觀,但可藉建物平面圖推斷室內格局是否方正。
■多次百萬經紀人,年度法拍案件代標件數王
■專業經理人,二十年以上法拍經驗超豐富
■政大地政畢,雙證照,專業強眼光超精準
■幫助自用者,買到合適又便宜的夢想之家
■投資人的臂膀,輕鬆賺正業外的投資外快
■有專業團隊,讓您順利達成計劃事半功倍
從進場投標到交屋,全程專業代為處理,讓您省心省力免煩惱
■適用銀行專案:利率1.54%|最高8成房貸|青年購屋不是夢
■保證交易安全:您的擔心|我們的專業|讓您得標後不被騷擾
■保證價格便宜:精準標價評估|競價行情分析|由您決定價格
■銀行代墊尾款:銀行低利貸款|輕鬆購屋|租不如買
■負責全程點交:法院流程處理|陳報狀紙|強制交屋事宜:點交vs不點交
■您的夢想我們來為您實現
代標三不原則:
全體同仁,恪守『三不原則』
一、不得經手客戶投標保證金及尾款
二、不得巧立名目,賺取約定服務費以外費用
三、不得賺取差價
透明房訊|104法拍屋|全台法院皆有資訊部人員駐點|資訊領先|值得您信賴
■本公司成立於民國75年|全台七處分公司|專營全台法院資訊
■成立最久|規模最大|專業最強|代標三不原則|永續正派經營
■全台千場專業法拍及房地產課程|合法正派經營、誠信專業服務
■全國惟一|佰坪倉庫|保管動產|造冊拍賣遺留物
財欣不動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統編22857204|交易必須開立發票
■如已看中物件,可提前通知『林代書』,債權人和解,銀行履約保證過戶
服務專線:台北2536-7055/新北2266-3524/桃竹苗358-6999
行動電話:0916-326-768
■信箱︰lin0916326768@gmail.com
■響應熱心公益,每筆案件捐款5000元至『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